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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不力,三县环保局长等17人被问责处理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8-12-24

近日,甘肃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陇南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督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反馈了3方面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环保督察问责工作组,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经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审核同意,共对1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非法采砂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市水务局、康县人民政府在西汉水流域河道采砂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康县水务局对西汉水流域县域内河道的采砂设备拆除工作滞后。责成康县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向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康县水务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二、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武都区人民政府在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缺乏有效治理措施,造成群众长期反映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未彻底治理。责成武都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武都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武都区食药局局长政务警告处分

 

三、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仍有差距问题。市工信委、两当县、成县、徽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宕昌县、文县人民政府在一级煤炭交易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建设工作中,工作推动不力,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责成市工信委主任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市工信委时任分管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由市人民政府对上述八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集体约谈。

 

四、燃煤锅炉整治底数不清问题。市环保局在燃煤锅炉数据统计工作中与相关部门沟通不畅,工作不扎实、不细致,造成燃煤锅炉统计数字不准。责成市环保局污染物防治总量控制科时任科长向市环保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五、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进展缓慢问题。武都区人民政府在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以后,未及时与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联网,工作相对滞后。责成武都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向武都区委、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武都区住建局时任局长、现任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宕昌县人民政府在山水雅苑小区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中,督导不严、整改不力,未按期完成提标改造工作。责成宕昌县人民政府向陇南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宕昌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质监局局长、环保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六、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推进较慢问题。徽县人民政府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重视不够,未按期开工建设。责成徽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徽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进行提醒谈话,对徽县住建局副局长、供排水公司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武都区人民政府在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中工作进展缓慢,造成部分城区生活污水直排白龙江。责成武都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武都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进行告诫约谈

 

七、未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的问题。徽县、西和县相关部门对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徽县环保局局长、西和县环保局局长、安监局局长进行告诫约谈。

 

以上通报的问题,反映出在当前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大形势下,仍有一些单位和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观念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工作中慢作为、不担当。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举一反三,落实责任,以彻底整治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严把关键环节,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全方位、全要素的生态环境立体监管网络,严肃查处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纪律权威,坚决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制度落到实处;各级司法机关要严肃追究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本文来自陇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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