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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5轮大气环境专项督察,为期6个月,重点对钢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8-10-18

从河北省环保厅了解到,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省大气办将聚焦秋冬季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五轮专项督察,每轮次不少于15天。

强化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设。今年底前,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建立快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相关城市根据通报提示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按相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要求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实行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传输通道城市要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采暖期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碳素、有色、化工、化学原料药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根据月度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调整错峰生产时间。对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且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的上述行业企业,本着“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建立清单,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安全生产措施,严格防止“一刀切”,严禁不分青红皂白停产限产。

完善监测监控体系,今年底前,省环保厅和各市、县要建成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各级网格和各类污染源的集中在线监测、全程监控和监管指挥;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且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逾期未安装的予以停产整治;钢铁等重点企业厂区内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监控颗粒物排放与管控情况。

聚焦秋冬季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省大气办将组织开展五轮专项督察,每轮次不少于15天。重点督察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研究部署、指挥调度、协调推进和责任分工情况。重点督察各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情况;对照清单,核实散煤治理和清洁替代、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领域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督察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央媒体曝光和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交办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和省大气办约谈有关市、县(市、区)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环保厅交办的群众举报涉气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当地政府,要求分类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和办结销号管理。

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力、空气质量恶化、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开展机动式、解剖式督察,提出督察建议。对屡查屡犯、长期得不到整改等较为突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

严格考核排名。对各地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月排名、季考核。对未能完成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市和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文来自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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