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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常规环境监察检查哪些内容,应注意哪些方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05-06

环保部门:

1,准备好采样瓶、试纸、撬棒、绳子等;

2,可先向污染企业周边居民了解该厂污染的一些基本情况;

3,可事先绕污染企业场界四击巡视,观察排污口排放情况;

4,到现场出示执法证——出示后并派一人在门卫处以防通风报讯——做现场检查告之书——执法文书;

5,直接到生产车间了解生产基本情况及生产品种;

6,直接到污染源处理装置,看设施运转情况,查看运转记录(其中的投料情况、监测分析情况);

7,直接到环境污染企业排放口采样(总排口车间)取证,找污染企业环保干部或法人了解核对情况;

8,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9,若发现问题:

1)发约见通知书(根据自查整改报告、落实整改要求)

2)要求污染企业写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进一步取证)

10,等采样的监测数据:如超标则予以立案处罚、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八大方面

(一)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排放水质

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检查处理后废水的回用情况.(本文来自莘县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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