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公示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0-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EMS打印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EMS打印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广州中新知识城红卫路 15号
建设情况:项目已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组验收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632384116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EMS打印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广州中新知识城红卫路 15号
建设情况:项目已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组验收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632384116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 |
爱司凯竣工验收报告0615
|
同类文章排行
- 项目环保验收时总量超了,怎么办?
- 2家违法企业被查处!三水突击检查涉废水
- 企业偷排废水篡改监测数据被罚5.2亿!
- 多家企业列入环保“老赖”法院催款了
- 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特种陶瓷制品制造不
- 涉20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
- 工程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投入运行
- VOC监测需不需在上风向布设参照点
- 水性VOCs 物料在认定VOCs 含量时是否需要扣
- 致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服务单位的一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