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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产生的含油抹布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3-01-11

问题内容:请问企业所产生的含油抹布是否属于危废物?应该如何收集处置?


问题答复:《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沾染或含有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吸附介质,如废弃的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分类收集的,应落实危险废物有关管理和标准要求,规范贮存、依法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可按《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问题内容:我们工厂是从事人造板制造和加工,生产工艺为:开料→封边→钻孔→人工修边→包装。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的油漆或胶水,请问是否属于环评豁免企业,谢谢!


问题答复:根据所述内容,初步判断该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建议进一步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径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问题内容:项目在2020年4月前取得环评批复,后续发布的《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版)对项目涉及行业豁免环评,项目开始建设时间在目录发布时间之后。近期项目完成建设且试运行,请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吗?

问题答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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