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从事生产活动 三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三名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昨日,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向媒体通报了洛阳某一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洛阳某家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典型问题,并通报了对洛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结果,上述三家企业的三名相关负责人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1月8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全力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程度,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其间,全市大部分企业能够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但洛阳某一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洛阳某家具有限公司等企业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违犯有关法律规定,被依法查处。
11月9日,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期间,位于伊滨区李村镇某工业园区的洛阳某一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违法进行烘干作业。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有关要求,该企业当日应停工停产,此举明显违反有关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就地依法查封20天。公安机关对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拘留5天。
9日当天,执法人员在上述工业园区内还发现,洛阳某家具有限公司同样存在违法开展烘干作业的行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就地依法查封20天。公安机关对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拘留5天。
伊滨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持续宣传典型案例,形成环保执法的威慑态势,督促辖区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本文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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