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余家涉气企业接受全省异地交叉专项执法检查
济源市600余家涉气企业接受全省异地交叉专项执法检查
为严厉打击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要求,济源市环保局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全省专项执法检查将运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对涉气企业进行专项执法,采取异地交叉执法方式,全面查清5方面问题。
专项执法将严查涉气企业以下问题↓↓↓
一是主体合法性:环评手续、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依法取得;
二是许可一致性: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实际排放与排污许可证许可一致;
三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性:污染防治设施按规范建设、在线监控设施按规范建设联网;
四是环境管理违法: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排放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暗管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监控数据真实性:在线监控设施不存在数据造假行为。
专项执法检查将聚焦执法,聚焦办案,聚焦整改,要求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发现到位。要逐企排查,对照环境法律、标准、治理方案,逐项排查,每个环境违法行为都不放过;
二是处罚到位,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并处罚到位;
三是指导到位。对发现治理标准不高等环境问题,严格按照标准和治理方案指导到位;
四是整改到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五是宣传到位,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的宣传力度,震慑抱有侥幸心理的企业。凡该发现没发现、该立案没立案、该整改没整改,在今后上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将启动问责。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应限期建设配套设施而未完成,且运行的;应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而未达标的;VOCs治理设施明显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当依法立案。
人员随机编组、异地交叉执法
从全省抽调600余名环境执法业务能手,协调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组成18个行动组,由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主管监察的副局长或监察支队支队长任组长,省厅派出干部任联络员,采用人员随机编组、异地交叉执法的方式进行。
据悉,由省生态环境厅抽调的13人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已于6月30日进驻济源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检查,济源市600余家涉气企业将逐家接受检查。检查组独立开展执法行动,实施违法取证,全程指导环保部门依法办案,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得到纠正。
专项执法检查中,对应当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发现,应当立案查处没有立案查处的,或人为存在宽松软查处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检查组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人员实施问责。(本文来自济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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