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总量超标的回复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05-30
关于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总量超标的回复
来信:
项目性质:金属门窗制造依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要求,对照此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满足执行标准的要求,现仅总量指标超出环评批复总量指标的要求,企业无法正常完成验收,针对此类情况请问有什么解决方案?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因此,建议您咨询该建设项目原环评审批部门意见后,采取下一步措施。(本文来自生态环境部)
下一篇:污染环境 养猪场老板被行政拘留 上一篇:未办理环评备案,项目未报批环评,擅自开工四
同类文章排行
- 涉VOCs企业迎来新管理要求
- 整改不力,三县环保局长等17人被问责处
- 笔岗社区厂房仓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 有机溶剂废空桶是否能交由供应商回收?
- 山东烟台市首套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启
- 申请改扩建环评时,依法提交排污许可证
- 每天6万吨污水溢流到小清河,11名相关领
- 多家企业列入环保“老赖”法院催款了
- 树木被砍只剩树桩,绿化带成了菜园子
- 岭南学院学生宿舍A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