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真诚环保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被责令停产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03-21


     近日,湘潭市公安局环侦支队与雨湖区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排查雨湖区范围内的印刷企业,4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被责令停产。

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质,治理好VOCs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2018年,湘潭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其中包装印刷行业是重点治理对象。湘潭市对这一行业企业VOCs排放违规情况采取零容忍态度,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整治。两天来,环保和公安部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雨湖区内4家印刷企业依旧抱着侥幸心理,试图逃避执法。“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油墨和VOCs污染。”雨湖区环保局副局长翰文介绍,他们发现这4家企业的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同时他们还发现一家印刷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未进行年审,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整改。

雨湖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近期内将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对印刷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本文来正湘潭在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