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私设排污口 暗管偷排废水被查封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两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其中,道滘一家无牌加工厂因设暗管偷排废水被查封,执法人员还拟对其处罚20 .9万元;东莞市昶丰工艺陶瓷有限公司因涉嫌“私设排污口”被查封。
通过导流渠排入市政下水道
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在此前执法中发现,位于东城街道同沙沿河西路第五幢的东莞市昶丰工艺陶瓷有限公司,有废水排放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该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从事工艺陶瓷制品生产。
该公司制作石膏模具工序配套的水龙头排水经清洗台的排水口流入二级沉淀池,经沉淀后通过导流渠排入市政下水道,现场有废水排放的行为,该公司涉嫌存在“私设排污口”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勒令企业停止违法排污,并按照环保法要求,对这家企业进行直接查封,现场制止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
通过暗管排放废水
市生态环境局道滘分局在此前执法过程中发现,位于道滘镇厚德村林洲路庆鼎科技园的一家无牌加工厂主要从事矿铁石粉加工生产,但没有环保相关审批手续。
据调查,该企业设有搅拌、压滤等工序和原料贮存罐、搅拌桶、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压滤工序产生的废水在配套废水收集池沉淀后,经生产车间地下暗管排出厂外下水道,流往林洲涌。
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封,并向经营者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其处罚20 .9万元。(本文来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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