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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评豁免项目还需要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吗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2-11-14
问题内容:我司主要从事设备设计、组装和调试(机加工委外),根据最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属于环评豁免项目,不涉及废水废气和危废,且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的名录类内;请问还需要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吗?

问题答复:如果贵司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的名录类内且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可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问题内容:A企业的建设项目已办理环保审批并取得批复函,但在开工建设后(未办理验收),A企业将该建设项目出售给B企业进行建设,但生产规模、设备、地址、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不改变,是否需要办理转名转法人手续才能沿用原环评批复?以购买的名义是否可以沿用原环评批复,还是购买名义只能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问题答复:若仅运营单位变更,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动,则无需重新环评,但应及时变更排污许可信息,并在验收文件中予以说明。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问题内容:我司拟从事五金配件的水性喷涂加工,主要工艺为:五金配件半成品-喷漆(水性油漆)-烤漆-成品出货。所使用油漆均为水性油漆,年使用量约为0.8吨。配套电烤箱,请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我司是否属于豁免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

问题答复:本项目应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判断拟使用的水性漆是否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如符合上述标准要求,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的规定,豁免本项目环评手续办理。项目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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