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污许可噪声检测的问题的回复
噪声检测时,排污许可上要求测企业四个厂界的噪声,但企业的四个厂界和验收时发生了变化,企业周围有了新建的其他企业与他紧邻,相当于没有了厂界,排污许可证已经办理完,这样的厂界噪声还需检测吗?
一般情况下,紧邻企业共用厂界的位置可不设监测点位。如排污许可有相关要求,应按照要求进行监测或与当地管理部门协商确定。
关于咨询GB12348噪声监测问题的回复
来信:
按照现在企业自检要求,企业每季度最少进行一次噪声监测,1、作为工业园的企业,三面邻厂或者两面邻厂的情况非常多,有实体墙也有是栅栏情况,且监测期间无法要求其他厂停产进行监测,这种情况下噪声是否可以不进行监测?或者只在能设置点位的一侧进行测量是否可以作为厂区噪声是否达标的依据,比如只有厂区门口。2、一栋工业厂房中有几层,有些企业只占一层或者两三层,甚至是只有几间房的这种情况,同样无法控制同栋厂房中其他企业的生产,甚至相邻厂房中的企业噪声影响更大,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不进行监测?如果必须监测,如何进行布点判断,这些在现行GB12348中并未说明,望能得到指导意见?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两企业有共同厂界时,通常共同厂界一侧可不布设监测点位。如果A厂区内有噪声敏感点(如宿舍、办公楼),且B厂作为被投诉对象时,也应当对A厂内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同类文章排行
- 电子行业低浓度VOCs是否需要收集处理?
- 验收时2台一用一备锅炉都需监测?上备用
- 天津,河北6等省市无VOCs收集处理设施,
- 环评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追溯
- 环评类别变了后如何验收?
- 部长信箱: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在线监测采样管未及时清理等,污水厂被
- 河北等10省(区)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 史上最严环保风暴至少查到2020年!环保督
- 青海对10大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