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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变更成独立法人的独资公司,环评及排污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1-07-22

主题:

公司变更环保手续问题(环评批复及排污登记等)

内容:

我公司前身是由总公司投资成立的子公司,从事塑胶制品的生产,于2019年取得环评批复。后因企业发展需要,变更成一家独立法人的独资公司,公司地址、实际投资人和受益人未发生变化,公司员工人数、生产规模、工艺及污染治理设备等均未发生变化,只是原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暂时未能转至新成立的独资公司名下(后续将会转入);想咨询像这种情况,可否申请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更换相关环保手续(环评批复及排污登记等)至新公司名下?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不变化,仅建设单位变更,则无需重新办理环评。对项目的环保要求仍按原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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