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中不要硬套更严的规定要求
主题:
关于贯彻落实《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疑问
内容:
我司位于工业聚集区,原项目生产环氧大豆油产品,现拟在厂区预留空地扩建一条5万吨对苯二甲酸二辛酯(DOTP)生产线(增塑剂)。根据估算,本扩建项目电耗约为4.2度/t产品、导热油炉液化石油气使用量约为9kg/t产品、生产无需新增用水,仅需水蒸气0.054t/t产品用于脱醇;本扩建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挥发性废气,产量约为0.162t/t产品,经三级冷凝处理后0.02t/t产品,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同时,我司随属于化工行业,但生产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请问本扩建项目是否属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中规定的“两高项目”,本扩建项目是否要按照文件规定设立在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目前国家和我省暂未发布“两高”项目具体名录,建议评估项目能耗总量和污染物产生、排放总量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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