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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08-22

关于发布《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通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2019年第8号公告),为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经省政府2019年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予以通告。

各市生态环境局和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应根据本通告,及时调整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实施。其中电石、制浆造纸、垃圾处置利用(含垃圾焚烧发电)、风电、输油输气管线、电镀、印染、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汽车整车、航空航天器制造、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和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的,其变更审批按照本通告审批权限办理。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切实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调控作用,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均以此通告为准。 (本文来自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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