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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三区严肃处理 13个环境污染违法排污问题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08-19
近日,廊坊市大气办下发了《关于对市“双联办”巡查发现大气污染问题实施分级通报的通知》,对巡查发现问题执行分级通报。在7月21日至8月4日执行分级通报15天中,廊坊市“双联办”在市主城区共巡查发现问题121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廊坊市三区对其中13个环境污染违法排污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立案拟处罚,拟处罚金共计14.5万元。
按区域划分:广阳区问题57个,A级问题15个,B级问题42个;安次区问题42个,A级问题13个,B级问题28个,C级问题1个;廊坊开发区问题22个,A级问题7个,B级问题14个,C级问题1个。具体处罚情况:
(一)安次区立案拟处罚11个问题,拟处罚金10.5万元,正在履行相关处罚程序。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1、7月22日20时巡查发现安次区龙腾路与富康道交口西300米,西孟各庄村南口,大鹏烧烤,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开启,油烟直排,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5000元。
2、7月24日10时巡查发现安次区西昌路与安锦道交口西,哈弗廊坊京富专营店,露天调漆,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20000元。
3、7月24日22时巡查发现安次区瑞丰道与常宁路交口南侧瑞丰便民市场内,瑞丰东北小笨串,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开启,油烟直排,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5000元。
4、7月27日17时巡查发现安次区永兴路与廊霸线交口北侧,廊坊安次区长城小学扩建项目,多处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安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处罚30000元。
5、7月30日11时巡查发现安次区中孟北路与南龙道交口东南110米,龍源饭店,留有一处直排口,油烟直排,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5000元。
6、7月30日21时巡查发现安次区西孟各庄村南口,必须必老地方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开启,油烟直排,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5000元。
7、8月1日10时巡查安次区爱民道与永兴路交口西200米,蜀香园,留有一处直排口,油烟净化器未清洗,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5000元。
8、8月1日10时巡查安次区爱民道与永兴路交口西150米,烤肉拌饭饭店,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开启,油烟直排,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5000元。
9、8月2日21时巡查发现安次区南龙道与龙腾路交口南侧,固始鹅块饭店,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开启,油烟直排,露天烧炭,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5000元。
10、7月26日10时巡查发现安次区南龙道与中孟北路交口西侧,欧菲克润滑油快修保养中心,大量危废露天敞口堆放,未设有危废间,废气无组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10000元。
11、7月29日9时巡查发现银河南路凯格仕商务酒店对面,道驰名品轮胎,危废品露天存放,未及时纳入危废间,危废间密闭性不严,废气无组织排放,未悬挂危废标识,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区分局拟处罚10000元。
(二)广阳区立案拟处罚1个问题,拟处罚金3万元,正在履行相关处罚程序。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7月21日15时巡查发现广阳区东安路与耀华道交口东200米,廊坊国华汽修连锁店,车间内大量危废堆放,未按照相关规定存入危废间,现场无法提供环保手续,市生态环境局广阳区分局拟处罚30000元。
(三)廊坊开发区立案处罚1个问题,已处罚金1万元。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7月22日10时巡查发现廊坊开发区娄庄路与白居易道交口东400米,嘉轩路修路工程,工地出入口道路积尘严重,工地内约15000平方米裸土未苫盖,廊坊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处罚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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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21日起,市大气办、市“双联办”对发现的27项污染问题或污染隐患问题,按三个级别进行区分通报。具体定级要求如下:
一、下列情形为A级问题(13项)
(一)未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
(二)对各级通报发现的问题不能按时整改到位或不按时反馈整改情况;
(三)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查后再犯;
(四)“散乱污”问题反弹或新生;
(五)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违规直排;
(六)企业料场、物料堆未按要求抑尘、苫盖、棚化或仓储;
(七)使用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或黄标车;
(八)各类施工工地拆迁或土方施工作业时无抑尘措施;
(九)不按标准要求安装各类在线监控装置,不与有关部门实现联网;
(十)渣土运输车、重型柴油车等各类大型车辆进城未办理通行证或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十一)在主城区违规使用散煤或进行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未落实分表计电或不能正常使用分表计电设备;
(十三)施工工地PM10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值浓度差值2次以上超过80微克/每立方米,视为超标排放。
二、下列情形为B级问题(9项)
(一)治污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按技术要求正常运行;
(二)裸露土地、土堆未及时苫盖或大面积裸土未苫盖;
(三)未按技术要求落实重点时段道路洒水、雾炮和湿扫作业;
(四)各类施工工地拆迁或土方施工作业时抑尘效果不明显;
(五)所安装的各类在线装置不能全天候正常使用;
(六)渣土运输车苫盖不严或带泥上路;
(七)城区小街小巷和单位院区积尘严重,清扫不及时;
(八)垃圾清理不及时;
(九)在主城区焚烧垃圾(含落叶、生物质和祭祀用品等)。
三、下列情形为C级问题(5项)
(一)裸露土地、土堆苫盖不完全,苫盖网达不到针数要求,抑尘效果不明显;
(二)施工工地围挡高度不够或出入口道路积尘严重;
(三)市主城区敏感区域道路疏堵不及时;
(四)施工现场内道路未硬化;
(五)装修装饰施工中,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装修装饰材料未采取遮盖等抑尘措施。(本文来自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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