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真诚环保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无环评审批手续,两家企业相应生产设备被查封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07-16

     为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绍兴市上虞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上浦镇政府,对上浦镇舜江村两家石材加工企业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经现场检查,绍兴市上虞区强萍石业有限公司和绍兴上虞佳石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均无环评审批手续,且未配套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针对两家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其相应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分局以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生态环境部第一轮统筹强化监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发现和整改了一批隐藏的环境隐患问题。

 

  截至6月底,生态环境分局共组织各类环保检查行动37次,出动监察人员14434人次,检查企业6082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32份,依法责令停产整改企业49家。同时,对448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1500余万;查封扣押55起,停产限产7起,移送公安部门环境违法案件1起,行政拘留2人。

 

  “在突击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环境管理问题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企业还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涉气环境违法问题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最为常见,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惜铤而走险。”面对这些情况,该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

 

  5月20日,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驿亭镇五洲村山塘发现有类似污泥的工业固废。该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与驿亭镇工作人员一起第一时间锁定嫌疑车辆。经进一步调查,上虞人韩月夫联系宁波秋穗食品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将该公司榨菜生产过程中的生化污泥倾倒于驿亭镇五洲村山塘。该局依法拟对韩月夫处罚款人民币42500元,并将该案件移交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要求该局对相关企业、涉案人员予以依法严肃查处。

 

  下一步,生态环境分局还将继续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强化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本文来自上虞日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