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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04-04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中环督察函〔2018〕3号)精神,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豫环督改办〔2018〕1号)、《关于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坚决做好涉及我厅的整改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全力推进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动真碰硬,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防控环境污染风险,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满意度和获得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河南”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改原则

党政同责,提高站位。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了问题,指明了方向,要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问题导向,整改到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对标整改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整改计划,逐条抓好落实,确保问题不遗不漏、标准清晰明确、措施严格到位、结果高效高质。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效,把抓整改的过程变成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过程。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坚决整改、彻底整改,持续自查自纠,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分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防患未然的制度标准和工作机制。

(三)整改目标

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由我厅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共24项,其中“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4项(个性任务3项,共性任务11项),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0项(均为共性任务)。对这些整改问题和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明确节点,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完善长效机制,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加快建立完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二、整改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意见反馈会议精神与党的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全面审视政治站位、政绩观、宗旨意识、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对未正确履行职责和失职失责等情形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优化。加快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区域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强化源头防控,加大治本力度。一是逐步消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控煤炭消费目标,提高燃煤项目准入门槛,配合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二是构建全省清洁取暖体系,进一步扩大城区集中供暖覆盖范围,推进清洁能源取暖;三是开展工业燃煤设施拆改,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完成省辖市建成区燃料类工业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燃煤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四是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确需保留的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实现超低排放。省辖市建成区基本完成4蒸吨/时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五是持续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原则,加快现役纯凝机组采暖供热改造和背压机组发展,有序推进抽凝供热机组建设,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六是严格环境准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七是控制低效、落后、过剩产能,加大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消减电力行业低效产能;八是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依法依规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坚持分类处置,给予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或搬迁入园;九是配合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增加铁路货运比例,优化骨干公路网布局,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三)扎实做好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大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

二是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三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四是实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专项行动,2019年年底前,全省具备条件的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五是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

六是开展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制定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四)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治理。以柴油货车治理为重点,强化机动车监管整治,开展柴油车(机)达标行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提升移动源污染治理水平。一是突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治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不达标重型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并采取边排查边执法查处的形式,开展施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严禁 “冒黑烟”等污染严重的施工机械进入工地施工。建立施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数据库和动态监控平台,全面掌控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位置信息、作业状况和排放情况;三是开展新生产机动车源头治理,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我省排放标准要求的柴油车;四是加强在用车辆污染监管,规范社会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运行管理,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五是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六是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完善城市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颁布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方案,减少怠速尾气排放。

(五)全面推动城乡扬尘清洁。严格工地、道路扬尘管控,提高城市清洁标准,开展城市绿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扬尘污染治理水平。一是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加大城区裸土治理力度,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二是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依据河南省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三是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将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监督员、网络员、管理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四是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广场、游园的环境卫生保洁力度;五是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六)完成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加强应急预警管控,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努力实现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一是提升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覆盖更加全面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深化大气污染综合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测数据分析研究能力,开发数据分析平台,将大气科研成果与污染成因解析业务化应用相结合,为污染控制及治理提供科学导向;二是提升环境预测预警能力,强化省、市两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技术能力建设;三是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推进重点涉气工业企业自动监控全覆盖,构建VOCs排放监控体系;四是强化监测监控数据质量控制,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五是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能力,建立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七)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强化河(湖)长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重点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个标志性攻坚战役,统筹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厅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副厅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统筹各项整改推进任务;有关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扎实完成整改,按期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二)明确问题导向,夯实整改责任。要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所涉及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牵头负责整改任务的处室、单位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人员、有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整改落实,确保问题不遗不漏得到解决、工作高质高效圆满完成。同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工作情况。

(三)加强现场检查,严格日常监管。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整改清单问题为重点,通过加强现场核实检查,严格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监管,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省厅所涉及的24个整改事项要实现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要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盯着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措施全部落地。

(四)严格考核问责,注重奖优罚劣。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跟踪问效,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挂账销号,挂牌督办,专案盯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实施.(本文来自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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