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261家企业被处罚
日前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该省通过督查并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加力,出动相关执法人员2611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及项目9060家次,对261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962.7万元。
青海地处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生态地位重要,被誉为“中华水塔”。 该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自动监控设施“千里眼”作用,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平均为98%,对发现的重点监控企业超标、设施运行不正常等及时督查督办。
通过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青海4457个遥感监测点位实地核查工作,梳理问题193个、完成整改158个。
据介绍,青海在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环境执法稽查、环境信访调处、污染源在线监控、移动执法等工作机制的同时,加大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查处力度,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件4606件、办结率达到100%。
通过一系列努力,目前青海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7%、高于国家目标5.2个百分点,湟水出省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显著提升,主要城市西宁、海东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3.4%、超年度目标5.4个百分点。(本文来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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