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3家单位及个人领环保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03-18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2月份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3家单位及个人因排污超标、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罚,累计罚款39万元。
其中,寿光市人民医院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被处罚款30万元;潍坊华旭动力有限公司因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处罚款2万元;张秀良因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擅自投入使用,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被处罚款7万元。(本文来自廊坊晚报)
下一篇:废水直排?查封生产车间 上一篇:最高罚100万!5月底前,这3个行业排污要“持证上
同类文章排行
- 监测结果未检出就报“未检出”?请看环
- 这家公司两年内5次被罚款107万 却获930万
- 场地调查过程中地块未从事过工业活动是
- 开展环评改革,进一步取消无法定依据,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工业中心西楼
- 改扩建项目环评可否重新核算原项目已批
- 14种工业废水处理方法简述
- 真诚环保招聘注册环评工程师
- 首轮环保督察结束,罚款近25亿!新一轮
- 未批先建、利用渗坑排污被罚23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