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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喷漆作业违法使用“油性漆”被查,罚款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2-12-05

2022年7月28日,奉贤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排污许可证持证企业专项检查期间,发现某主要从事展览展示展柜制作的企业,现场正在喷漆作业,执法人员使用VOCs快速检测,发现油漆即用状态下自然挥发VOCs检测数据为2044mg/m3。执法人员怀疑该企业存在使用油性漆的嫌疑,在喷漆房内发现还存放有稀释剂、固化剂等空桶。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企业喷漆原料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证实该企业使用油性漆。通过查看企业环评,批复内容为“喷漆使用水性漆”,企业实际生产与环评批复内容不符,涉及“未验先投”违法行为。

该公司未经验收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1)案情分析

现场执法过程中,固定证人证言;查看企业环评批复,明确生产工艺;调阅企业喷漆原料出入库台账和采购单;查看企业产品出库记录和订单;核算企业危废处置情况,通过空桶的处置量推算原料使用量,印证油漆在厂区内使用和用量;盘点油漆仓库内原料库存量和生产日期,查验原料出入库台账的真实性。

询问阶段充分听取企业陈述申辩,获取喷漆原料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和检测报告,均证明是油性漆;企业承认私自使用油性漆的违法行为。通过现场照片、证人证言、采购单等直接证据和危废处置、合同、库存量等佐证,取证充分详实,证据之间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2)法律适用      

 

本案中企业环评批复水性漆实际使用油性漆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未经验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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