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用电监控“实锤”!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2-10-21
2022年4月1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局夜间执法检查发现某公司复合地板项目有4台压机正在生产,但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未运行。4月12日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4台压机正在生产,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废气吸附处理装置风机未运行,压机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显示,PVC地板原料受热会产生有机废气。检查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述,4月11日是职工刚到班,正在用蒸汽进行预加热,无废气产生,所以风机没有运行。4月12日是生产已结束,正在用循环冷却水进行降温,无废气产生,所以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该公司4月11日及4月12日的用电监控,对比现场检查时间段前后的用电量,发现4月11日该公司全天均有生产用电记录,并非夜间执法时刚开始上班。两天均仅在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开启污染防治设施时,该公司用电量增加,其余时间段无变化。从而印证了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示了用电监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请求进行生态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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