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环评可否重新核算原项目已批环评中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2-09-13
企业于2007年获得原自治区环保局下达的环评批复,批复要求企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现企业拟进行改扩建工程,同时对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由于原环评报告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已由GB/T39499-2020《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代替。是否可在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中按照现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重新核算企业现有工程及改扩建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
回复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在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中按照相关技术导则要求重新核算卫生防护距离。
咨询内容:我们拟建设一个种猪场项目,存栏母猪大概5000头,年出栏仔猪约10万头,想咨询一下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问题,环评单位给我们提到了一个《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 18055-2012),根据规范说我们的项目需要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我想请问下《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 18055-2012)这个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否适用于我们的养殖场项目,是否需要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
回复内容:卫生防护距离是为了防控通过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健康危害,产生大气有害物质的生产单元(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边界至敏感区边界的最小距离。2021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了《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规定了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方法及确定依据,环评工作中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按照该导则进行计算和确定。《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 18055-2012)由原卫生部提出并归口管理,其适用范围和条件请向卫生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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