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企业未办环评擅自开工,被责令自行拆除所有
今年6月,榆林市榆阳区西左界多家“黑洗煤厂”无证经营,污水,随意排放,煤粉飞扬,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事件发生后,省环保厅高度重视,责令榆林市环保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经榆林市榆阳区环保局调查,榆阳区西左界多家“黑洗煤厂”实际为榆林市泰安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和榆林市榆阳区思希宏选煤厂,其中榆林市泰安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厂区四周未建设防风抑尘网,检查时现场露天堆存原煤约8000吨、矸石约2000吨;榆林市榆阳区思希宏选煤厂于2018年4月建成投运,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厂区四周未建成防风抑尘网,现场露天堆存原煤约2600吨。
针对两家选煤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榆阳区环保局责令两家选煤厂立即停止建设,并进行立案处罚,榆阳区环境执法人员对两家选煤厂磅房进行查封。
据悉,榆阳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榆阳区煤炭局、榆阳区纪委、榆阳区监察委等17个部门和所属乡镇组成的榆阳区清理取缔非法储煤场工作领导小组,对渉事选煤厂下达告知书,责令两家选煤厂将厂区内现场堆存原煤清理完毕,自行拆除所有附属设施,恢复地形地貌,清理拆除工作完成后榆阳区清理取缔非法储煤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两家渉事选煤厂进行督察。(本文来自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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