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进出口风量差值在多少范围才符合要求?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1-05-08
来信:环境检测问题咨询
来信时间:2020-08-27
在很多工业企业的有组织废气监测过程中,进出口同时监测,但是进出口风量差别却存在一定的差值,想咨询一下进出口风量差值在多少范围此次检测才符合要求?
回复部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时间:2020-09-14
工业企业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时,理论上处理设施进出口风量应该是一样的,但由于处理设施及管道存在一定的漏风率,所以实际上进出口风量不可能完全一致。在《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规定,“管道的漏风量应根据管道长短及其气密程度,按系统风量的百分率计算。一般送、排风系统管道漏风率宜采用3%-8%,除尘系统的漏风率宜采用5%-10%”。而在实际监测过程中,由于监测孔开设的位置、仪器间误差、人员间误差等等都将对监测结果产生影响,也会导致进出口同步监测时风量不一致。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对进出口同步监测时两者风量差值范围做出明确规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同类文章排行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评类别、自主验收
- 甲醛是否属于VOC?
- 广东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
- 处理废气靠电风扇?停产限期整改!
- 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罚款20.5万、两人被移
- 颗粒物排放超标 LGD一工厂遭到环保处罚
- 一企业因7次违法 仅在1天内收513万“天价
- 来自环境监测总站:环保验收中需要注意
- 违法从事生产活动 三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
- 广州市乐丰胶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