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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环评所批厂房内调整设备布局可否不做环评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0-09-07

主题:

环评豁免咨询
内容:
惠州xx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印刷线路板行业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环保手续齐全并获批环评,该企业现有两栋厂房的生产车间建于2003年,由于早期建筑质量问题,两栋厂房已出现严重破损和漏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环保风险。现该企业拟将两栋厂房的生产车间调整至厂区内另一栋已建好的新厂房内,该厂房在原环境评价文件获批范围之内,产权为该企业所有。车间调整后的生产规模不变,生产工艺不变,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不变,重新布置车间防水防渗漏,规范生产车间明沟明管,该项目是否属于《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名录(2020年版)》第58条规定范围内,是否豁免相关手续?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该企业在生产规模、工艺不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数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在用地范围内调整平面布局,如不涉及新增环境敏感点,建议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第58项,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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