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真诚环保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

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处置 、利用项目做报告书还是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0-07-13

主题:

关于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处置 、利用项目的环评类别
 

内容:

省厅领导,您好!我司为合成树脂生产企业,现有项目均已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现有危险废物均委外处置和利用;由于近年危废管理压力增加,我司拟自建1台危险废物焚烧炉进行自行焚烧处置现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液及固体危废。现请示,我司危险废液及固体危废焚烧的自行处置项目拟作为独立项目报批环评时,需编制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我司自行处置的危险废液及固体危废处置项目是否可参照2020年5月21日其他网友咨询的“石化企业处理和利用自身废硫酸的利用行业类别”的回复,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处置 、利用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的“其他”类别,只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盼回复,谢谢!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危险废物焚烧属于处置技术,该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100项“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利用及处置的”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文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