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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超排均被抓“现行”!一企业被罚810万元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0-04-03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2019年全省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第二批)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共20起,涉及超标排放、粉尘污染、废水直排、未建设环保配套设施等违法行为。其中,昆山XX电子有限公司由于超标排放污水,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款810万元。

超半数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都与超排、偷排有关

在此次公布的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中,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超半数都与废水废气超排、偷排有关。

比如,盱眙XX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日计罚案。2019年10月9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对盱眙XX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污水总氮84.5mg/L(超标4.63倍)。2019年10月11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019年10月15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复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污水总氮250mg/L(超标15.67倍)。

2019年10月31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2019年11月29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2019年10月12日—15日污水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款40万元。

还有企业将污水偷偷排入雨水口。2019年6月25日,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对太仓市XX牧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污水站沉淀池污水通过管道排放至厂区西侧雨水口后排入河道,监测结果显示,雨水口排放管道污水悬浮物134mg/L,化学需氧量1730mg/L,氨氮409mg/L,总磷8.39mg/L。2019年9月1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随后,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两次超排均被抓“现行”!昆山一企业被罚810万元

在20起案件中,多数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最大一笔罚款来自昆山XX电子有限公司按日计罚案,罚款为810万元。

2019年6月11日,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对昆山XX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污水氨氮42.8mg/L(超标0.71倍),铜1.57mg/L(超标4.2倍)。2019年6月25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2019年7月22日,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进行复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污水铜0.41mg/L(超标0.37倍)。2019年9月1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2019年11月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6月26日—7月22日污水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款810万元。

多起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有涉案人员被逮捕

除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不少案件还被生态环境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有的涉案人员被执行逮捕。

在盐城市XX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中,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王某1、王某2执行逮捕。2019年4月15日,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对盐城市XX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院内堆放有约600桶不明黑色液体,部分液体外溢至地面。2019年8月15日,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出具危险特性鉴定技术报告,堆放在盐城市XX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的桶装物质为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2019年10月17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3月2日,经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滨海县公安局对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王某1、王某2执行逮捕。

南通市张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中,张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部分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并进行沉淀、过滤,将沉淀过的废油倾倒在周围场地及水井中,现场查获疑似危险废物9.5吨。根据相关笔录、企业环评、溯源结果分析,确定其回收的废液主要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含废矿物油废物等液态危险废物(HW08)。2019年3月6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9年7月13日,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张某及相关涉案企业共计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326725.02元。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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