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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两高”行业,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8-11-19

淄博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出台《淄博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将切实做好淄博市2018—2019年秋冬季(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运地结构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淄博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以上(以国控点计算,控制在72微克/立方米以内),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以国控点计算,不超过10天)。

  《方案》明确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

  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在全面完成“散乱污”综合整治销号工作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同时,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所有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车间应密闭;实施清洁运输,大宗物料和产品主要通过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等方式运输。启动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100万吨焦化项目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有效整合。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套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全市完成散煤替代10.21万户,其中,气代煤5.11万户,电代煤0.55万户,集中供热替代4.55万户。要以区县或镇、街道为单元整体推进,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区,采取综合措施,防止散煤复烧。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制定营运车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和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按国家、省要求,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80%。

  自2018年10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物流园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

  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2018年12月底前,按省要求,对本地生产、销售的车(机)型系统全面开展抽检工作。严格新注册登记柴油车排放检验,排放检验机构在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开展检验时,要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依法取消地方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

  《方案》指出,还将实施工业窑炉污染治理、重点行业VOCs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本文来自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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