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恒(广州)纸品有限公司四期建设项目验收公
发表时间:2023-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耐恒(广州)纸品有限公司四期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耐恒(广州)纸品有限公司四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耐恒(广州)纸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开发区东区莲潭路7号
建设情况:项目已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组验收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25日
联系人:黄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耐恒(广州)纸品有限公司四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耐恒(广州)纸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开发区东区莲潭路7号
建设情况:项目已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组验收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25日
联系人:黄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耐恒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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