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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回复:非重点行业且VOCs排放量小的建设项目无

发表时间:2018-11-28


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是否需入园进区

我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主要通过混合分装生产化妆品,原辅材料均为一般化学品,项目生产排放的VOCs量很低,经计算收集处理达标排放的总VOCs量为0.024t/a,项目用地属性为工业用地,请问该项目是否需要按照《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的要求进入专业的工业园、区内进行生产?望回复,谢谢!

 

         答复时间:

         您好!《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要求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VOCs排放量较大的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非重点行业且排放量小的建设项目无需执行上述要求。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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