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检查?
发表时间:2019-10-22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极有可能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将对近年来审批并已建成投运的项目是否存在违法问题开展检查。
第二阶段:对照抽查企业项目名单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查处、交办。
第三阶段:督促相关企业,对查处、交办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不管专项检查会不会来?确切在何时到来?应对专项检查,建议有如下建设项目的企业还是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a.化工、医药、农药、化工仓储、危险废物处置、电镀等环境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
b.涉及生态红线或其他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
c.大气、水环境质量恶化地区审批新建、增加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那么检查来了,可能被抽查到的企业该如何应对呢?其实大可不必太紧张,但要尽快做好如下六个方面的自检工作:
1、请自检您的企业是否存在有违规批建项目的情况,您的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有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问题,如果有,请对照环评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
2、请自检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等重大变更,检查企业实际使用物料、产生污染物是否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检查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是否正常、稳定达标排放。如果存在问题,请对照环评的建设内容、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情况进行整改。
3、请自检企业是否无证排污、按证排污,是否切实履行许可证规定的治污责任,是否落实环境质量及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并按规定公开企业环保信息。如未达标,请对照排污许可管理和环评及批复的监测计划、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4、请自检固废危废贮存场所是否规范,危废贮存、处置情况是否与环评相一致,是否按规定开展危废申报,固废危废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危废是否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如果存在问题,请对照环评及批复的固废和危废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5、请自检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设施是否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环境风险应急物资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定期开展了应急演练。如未达标,请对照环评及批复的环境风险管控要求进行整改。
6、请检查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调查群众信访情况。如存在问题,对照环评及批复对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要求进行整改。(本文来自苏州环保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