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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生物质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是否需

发表时间:2019-04-10

问:
1、生物质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是否需要重新做环评报告表? 

2、如果项目还没有竣工验收,能否直接纳入竣工验收内容?

答复如下:

您好!若该锅炉属于主体工程的配套工程,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规定,综合判断总体工程(含主体、配套工程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如果改造项目单独立项报批,则需按要求办理项目竣工验收。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本文来自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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