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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老赖”大曝光!你摊上大事了!

发表时间:2019-03-18

禅城一企业被发现偷排废水后

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经催告后仍拒不履行处罚决定。

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就让环环详细地告诉你!
废水暗排顺德水道

2017年3月23日,禅城区环境监察人员到禅城区南庄镇梧村一间无名石材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石材店开介、打磨车间私设隐蔽的塑料管道及集水池,生产废水由暗管引至集水池,经溢流口排入顺德水道禅城环保部门依法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并移送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行政拘留。

不理处罚 列入失信名单

经强制执行后,当事人仍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法院依法将当事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被限制高消费后,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如下消费限制: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同时,除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布外,法院还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联合机制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行政处罚执行难一直是环境执法工作的难点,由于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当事人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对环保行政处罚决定拖而不理、不认真履行。

 

 

为破解这一难题,禅城环保部门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将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老赖”依法移送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加强与法院执行法官的沟通协调,探讨举行专项行动的可能性。
2018年4月10日,佛山市禅城区执行指挥中心正式成立,禅城法院执行小组联合禅城区环保部门兵分三路出击,打响“保卫蓝天”专项行动首战此次专项行动主要解决一批位于禅城的拒不履行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当天,三个执行小组在石湾、张槎等镇街停止了10名被执行人的项目生产措施,查封了18个电箱和18台机器,10宗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本文来自禅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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