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直排?查封生产车间
发表时间:2019-03-18
近日,南海环保对西樵镇某违法排污金属表面加工厂依法实施查封。
在3月12日的突击检查中,环保执法人员发现该厂金属表面处理车间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围墙的洞口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随即,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在排放口附近收集水样。
在3月12日的突击检查中,环保执法人员发现该厂金属表面处理车间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围墙的洞口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随即,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在排放口附近收集水样。
根据监测结果,该厂生产废水重金属锌、铬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超标废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决定对该厂生产车间予以查封,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3月14日,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厂表面处理车间实施查封。南海环保表示,查封的设施、设备,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运行使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的,将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以维护查封、扣押的严肃性。
据了解,该厂目前已全面停产。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依法对其违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本文来自南海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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