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环保

专注环境处理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热线:020-82526012

行业新闻

还在纠结污水厂是否要设事故应急池?

发表时间:2022-04-20

来信:

  对于非化工类一般工贸企业,但又使用到化学品 在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的时候,各省专家对事故应急池是否必须具备意见差别很大,有的专家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有的专家却认为不需要,甚至有的环保局也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而我们国家关于一般工贸企业是否需要事故应急池也没有明确规定。请问是否可以给个具体的指导文件? 

回复:

  “非化工类但又使用化学品的一般工贸企业应急池建设”一事。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应急状态下应当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九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建设项目应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尽可能以非动力自流方式)和应急储存设施,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从以上法律法规等文件可以看出,对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国家的要求是明确的。您所提的“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等,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设计、建设、管理。
 

部分人以为,由于纳管企业均已设置事故应急水池或者污水厂已设置调节池,因此污水处理厂不需另设事故应急水池。不过,考虑在废水处理不达标或者处理设施出故障不能正常运转的时候,污水厂大量废水外排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同时,污水厂进厂废水复杂多样,水质、水量波动大,特别是在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高浓度废水,有时仅依靠调节池的调节作用是不够的,还需设置事故应急水池,用以暂时接收这些事故废水,然后再将这部分废水按一定比例随其他废水一同处理。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对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冲击。

 

 综上,为降低环境风险,防范由于污水处理厂的不正常运转给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根据环境部部长信箱回复关于事故应急池咨询的回复,对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因此在污水处理厂设置事故应急水池也非常必要。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相关资讯020-82526012

全国服务电话:400-902-2906

© 2002-2023 真诚环保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707号(萝岗万达广场自编B1栋)1601房

备案号:粤ICP备19129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