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环保

专注环境处理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热线:020-82526012

行业新闻

废气进出口风量差值在多少范围才符合要求?

发表时间:2022-01-24

问:在很多工业企业的有组织废气监测过程中,进出口同时监测,但是进出口风量差别却存在一定的差值,想咨询一下进出口风量差值在多少范围此次检测才符合要求?

答:
工业企业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时,理论上处理设施进出口风量应该是一样的,但由于处理设施及管道存在一定的漏风率,所以实际上进出口风量不可能完全一致。在《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规定,“管道的漏风量应根据管道长短及其气密程度,按系统风量的百分率计算。一般送、排风系统管道漏风率宜采用3%-8%,除尘系统的漏风率宜采用5%-10%”。而在实际监测过程中,由于监测孔开设的位置、仪器间误差、人员间误差等等都将对监测结果产生影响,也会导致进出口同步监测时风量不一致。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对进出口同步监测时两者风量差值范围做出明确规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相关资讯020-82526012

全国服务电话:400-902-2906

© 2002-2023 真诚环保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707号(萝岗万达广场自编B1栋)1601房

备案号:粤ICP备19129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