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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计算时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浓度值如何计

发表时间:2021-11-29

标题:咨询环保大气污染在线监测浓度值计算

问题:

您好,我们之前交环保税时填报的浓度值是第三方监测的数据,现在在线监测马上就验收了,按照规定在线监测验收后与环保局联网了,再申报环保税时就要使用在线监测的浓度数据,我们之前没有接触过。请问,这个浓度值的数据是由环保部门提供的还是我们自行计算的?因为,监测数据是实时采集,我们申报时只是填报一个加权平均数。如果是让我们自行计算的话,能不能告诉我们一个计算的方法?

回复部门: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在线监测验收联网后,环保税填报的浓度值依然由企业自行计算。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是指纳税人安装使用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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