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环保

专注环境处理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热线:020-82526012

行业新闻

环境部:关于危废暂存场所油漆桶需要配套废气

发表时间:2021-11-02

关于危废暂存场所油漆桶需要配套废气收集设施问题的回复

 

来信:

  您好!执法中发现印刷行业危废暂存场所堆放的油漆桶,油漆桶沾有油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油漆桶暂存待危废处置厂家回收,请问暂存场所还需要建设废气收集设施吗?
 

回复:

 

  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1.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所述,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 2.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印刷行业是危险废物生产者,应按照要求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3.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综上所述,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来确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相关资讯020-82526012

全国服务电话:400-902-2906

© 2002-2023 真诚环保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707号(萝岗万达广场自编B1栋)1601房

备案号:粤ICP备19129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