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有直接排放口的水产养殖项目报告表是否要
发表时间:2021-09-13
主题:
关于设置有直接排放口的水产养殖项目环评报告表是否需要开展地表水专项
内容:
某海水水产养殖场位于陆域,其养殖水面约600亩,按分类管理名录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该项目养殖水面养殖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水管道排入近岸海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而本项目的废水应属于养殖废水,是否需要开展开展地表水专项?
答复时间:
2021-09-10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对于应编制报告表的渔业类建设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要求填写报告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相关资讯020-8252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