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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VOCs产生工序有组织排气筒产生的VOCs执行什

发表时间:2021-07-16

主题:

印染企业的涂层工序有组织排气筒产生的VOCs执行什么排放标准

内容:

1、英德市印染企业的涂层工序使用水性涂料和溶剂型涂料(涉及甲苯等其他VOCs),广东省没有地方行业标准,请问印染企业的涂层工序产生的VOCs执行什么排放标准合适?2、依据《英德市区空气质量达标方案》(2019-2021年)要求“2020年全市实现35蒸吨及以下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未实行清洁能源改造的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自主选择关停。”建设单位2020年已对现有供热系统进行整改,已拆除原有的 燃煤蒸汽锅炉,现已更换为1台 8t/h 燃气锅炉。请问此煤改气属于《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的改造项目吗?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1.如果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可参照执行综合标准,各地市也可根据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管理工作要求,参照执行其他行标。2.该锅炉改造如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建议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的改造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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