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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由活性炭吸附改为RTO,是否需要做环评

发表时间:2021-06-09

主题:

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内容:

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目前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现计划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用RTO工艺,其中RTO使用天然气燃烧,燃烧过程产生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提高处理效率和减少排风总量,但增加了污染物排放种类,请问:1、是否需要报环评?2、是否需要申请增加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00项,“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应填报登记表,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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