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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回复:酸洗工序盐酸改硫酸是否需要重新做

发表时间:2020-11-16

主题:

酸洗工序盐酸改硫酸是否需要重新做环评

内容:

我们是一家主要从事钢丝、钢绳、钢绞线产品加工的工厂,现有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内所申报的五金件的酸洗工序使用的除锈剂为盐酸。现我司考虑到盐酸的价格高,挥发性较大,使用量多,产生的酸雾对环境的影响也大。综合考虑后,我司拟用硫酸取代盐酸作为酸洗工序的除锈剂,改用硫酸作除锈剂后硫酸用量会减少,废气和废酸的排放量也会减少。请问这样的更改是否需要重新做环评呢?还是说只需要做个说明分析交当地环保局备案就可以了呢?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建议详细评估更换除锈剂之后的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如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建议根据《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中的“其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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