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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前已达标的废气是否仍需要建设污染治理设

发表时间:2020-10-09

主题:

在处理前已达标的废气,是否仍需要建设治理设施

内容:

我厂主要生产食用级塑料袋,使用聚乙烯为原材料,吹膜废气经收集后在处理前监测已达标,请问是否还需要建设治理设施?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虽由地方回复,但小编认为,对全国有较大普适意义)

答复内容:

您好!污染治理不仅针对污染结果,亦针对污染行为。企业应当依据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的还应当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建设治理设施。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等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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