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环保

专注环境处理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热线:020-82526012

行业新闻

高VOC原料切换成低VOC的,是否还需要重新做环评

发表时间:2020-08-07

主题:

将原有的高VOC混合胶水切换成低VOC的水性胶水是否还需要重新做环评?
 

内容:

我们公司已经完成了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都是有空港委的复函了。公司是使用一种混合胶水,其VOC含量27.69%。现在,为了环保的要求,我们计划用水性胶水替换混合胶水,水性胶水的VOC含量只有3%。我们正按计划切换,预计2020年10月完成。在原来生产工艺不变、生产现场不变、生产设备不变、生产制度不变、废气治理设施不变、危废产生量相应减少的情况下,只切换VOC含量更低的水性胶水,还需要写环评吗?我上官网查询过,没有相关的流程指示。请问,我司还需要重新做环评吗?谢谢!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项目如仅涉及低VOC含量胶水替换高VOC含量胶水,可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第58项,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变更排污许可证有关事项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相关资讯020-82526012

全国服务电话:400-902-2906

© 2002-2023 真诚环保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707号(萝岗万达广场自编B1栋)1601房

备案号:粤ICP备19129019号